两项补贴发放残疾人可申领
2016年03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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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3月7日讯(记者 贾凌煜 通讯员 张慧) 今年起,济宁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即日起可申领这两项补贴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补贴对象为具有济宁市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补贴对象为具有济宁市户籍且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重度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残疾军人除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优抚待遇外,符合这两项补贴条件的也可申领。已享受“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补贴的残疾人,原则上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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