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9万美容,效果不好退5万
任城区消协:未消费的预付款可要求退还
2016年03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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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汪泷 通讯员 郭怀清 逯振民) 日前,任城区消协接到市民李女士的感谢电话。去年8月李女士在城区一美容院经不住推销人员蛊惑花了9万余元。在消协的调解下顺利拿回了5万余元退款。 
  原来,去年8月份李女士持一份免费美容体验的宣传单,来到城区一家美容店做了次免费肠胃保养。期间,店内推销人员不断劝说她办张会员卡。经不住推销人员的蛊惑,李女士前后共计3次花费9万余元,购买了一些肠胃、腰肾、乳房精油及药液。 
  使用过几次之后,李女士感觉到没有什么效果,认为这些保健品价格太高,自己被欺骗了。于是李女士找到美容店进行交涉,要求全额退款。但美容店认为,其之前购买的商品都是按会员价销售的,化妆品没有问题,拒绝退款。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李女士无奈于今年2月份向任城区消协提出了申诉。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协同阜桥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受理并着手开展调解工作。协商过程中,美容店负责人坚称店内使用的护肤品是正规产品,不应承担责任。 
  执法人员便向美容院负责人讲解了《消法》有关规定,美容店为李女士提供美容服务,提供的商品虽是正规产品,但违反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的“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备案”的规定。而且李女士在美容店购卡消费属于预付消费,但双方未签订协议。据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未消费的预付款,消费者要求退还的,经营者应退还,不得拒绝推诿。 
  最终,美容店退还了李女士50000元,李女士也退回了未使用的美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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