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系统中,她们不让须眉
烟台表彰政法巾帼建功集体(标兵)和十佳最美警嫂
2016年03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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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7日讯(记者 张琪 通讯员 董序言 实习生 郭莹) 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政法系统通报表彰全市“十佳政法巾帼建功集体(标兵)”和“十佳最美警嫂”。
  此次评选表彰活动由市委政法委和市妇联联合举办,目的是为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激励和引导广大政法综治系统女干警、女干部和干警家属奋发向上,推动政法综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市委政法委和市妇联决定,授予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等10个单位“十佳政法巾帼建功集体”和“烟台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授予孙玉玲等10名同志“十佳政法巾帼建功标兵”和“烟台市三八红旗手”称号,授予李莉等10名干警家属“十佳最美警嫂”称号。 
  通报会上也透露了对上述奖项评选的标准。比如,备受关注的“十佳最美警嫂”评选,其部分评选条件为:明事理,知荣辱,识大体,顾大局;积极鼓励配偶爱岗敬业、建功立业;当配偶遭遇危难、误解,面对疾病、贫困时,不离不弃,勇于担当;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爱岗敬业或艰苦创业;双方结婚5年以上,干警从事政法工作5年以上等。 
  这次表彰的巾帼集体和女干警、女干部、干警家属,是全市政法系统女干警、女干部和干警家属的优秀代表,是全市政法综治干警学习的榜样。 
  据悉,烟台市连续荣获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城市称号,成为全国仅有的两个“六连冠”城市之一。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综治干部奋力拼搏、开拓进取的结果,其中也凝聚了广大女干警、女干部和干警家属的心血和汗水。她们立足本职岗位,大力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半边天”精神,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努力创造一流工作业绩,涌现出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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