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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19项行政审批事项
2016年03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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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7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孙景雷 张长春) 3月7日,从乐陵市政务服务中心获悉,根据国务院下发《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市政务服务中心对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逐项取消落实。
  经过认真梳理,决定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9项,其中有5项属于市、县级行政审批权限,如:电影放映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审批;特种印刷品准印许可;中型及以下单建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等;14项属于地方税务权限的审批事项,均按照要求取消落实。
  此外,对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继续审批或变相审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变相予以恢复;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不得指定或交由行业协会商会、事业单位继续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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