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医院检出不合格药品”追踪——
食药监局约谈相关涉药单位
2016年03月08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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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聊城3月7日讯(记者 焦守广) 本报2月24日报道全省药品抽检中聊城多家医院检出不合格药品一事。3月7日聊城市食药监局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督检查活动,并约谈不合格药品涉药单位。
通知介绍,山东省药品质量公告2016年第3期公布显示:2015年8月中旬至12月底省市局组织完成流通使用环节评价性抽验和重点监督抽验共6441批,发现聊城不合格批次达到33个。
通知要求,加大对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检查力度。各县(市、区)局根据这次药品质量公告所反映出的问题,加大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检查力度,规范药品进货行为,严查进货单位资质、进货单据及药品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及药品储存养护运输等环节的质量管理。
约谈不合格药品涉药单位,强化涉药单位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及时约谈不合格药品涉药单位负责人,通报涉药单位违法违规及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责成其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责令其限期整改;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要求;对通过约谈,拒不采取纠正措施的涉药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重点监管。
加强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置、公布、查处情况的反馈工作。进一步加强不合格药品的查处工作,在接到不合格报告书之后,必须立即按法定程序对所涉及的本辖区的企业单位组织调查并对涉嫌不合格药品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在调查结束后,应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合格药品的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向上级部门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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