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生产假药,销往七省市
涉案金额百万,嫌犯已被逮捕
2016年03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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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查获的姚某某生产的假药。
     本报德州3月9日讯(记者 贺莹莹 通讯员 贾强 刘原) 近日,临邑县公安局侦破特大跨省生产销售假药案,犯罪嫌疑人姚某某生产的假药销往河南、河北、天津等七省市,涉案金额高达100余万元。  2014年4月3日,临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临邑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反映,辖区临盘街道某卫生室销售的“康鹏”牌筋骨宁胶囊等系假药。民警对“康鹏”牌筋骨宁胶囊的生产厂家、注册商标等进行调查,竟然根本没有这家企业。
  购买假药卫生室负责人称,他买假药是别人电话推销的,假药的货款是通过银行直接汇款的。2014年7月中旬,民警在济南某物流公司调查时得到一条线索,一名男子到物流公司寄东西,这名男子的长相特征和银行取款视频中的男子十分相似,且假药曾从这家物流公司寄出过。民警经过进一步侦查,最终锁定取款人姚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姚某某租住在济南市历城区某乡镇一平房内,当民警打开姚某某租住房屋的房门时,大吃一惊,姚某某租住的房屋内有加工“康鹏”牌筋骨宁胶囊的工具,大量的“康鹏”牌筋骨宁胶囊和“康鹏”牌喘康舒胶囊包装纸,以及已经包装好的十几箱成品药。归案后的姚某某百般抵赖其生产销售假药的犯罪行为。民警根据侦查获得的物证、人证等大量证据查实,2012年以来,姚某某生产的假药销往河北、辽宁等七省市,涉案金额达100多万元。  
  目前,姚某某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已被临邑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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