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3月9日讯(记者 李泳君) 日前,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发布《关于全省畜禽屠宰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对全省畜禽屠宰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盘点,在全省52起典型案件中涉及枣庄的有5起。
2014年12月3日,峄城区畜牧兽医局立案查处了一起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和经营死因不明生猪产品案。据了解,峄城区畜牧兽医局会同区公安局对全区生猪屠宰行业进行突击执法检查时,发现孙某秀等人在家私屠生猪,共查获违法生猪产品367斤,收缴屠宰工具一宗,案件移交峄城区公安分局处理。该案被农业部列为全国优秀典型案例。
另外4起畜禽屠宰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均发生在滕州市,包括1起出租场所给他人从事生猪注水案、2起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1起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生猪案。
据了解,2014年7月至2015年10月,山东省共立案查处畜禽屠宰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件52起,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嫌疑人127人,移送公安机关17人,潜逃2人,涉案金额68.2万元,罚款48.3万元。同时,关闭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27家,取缔私屠滥宰“黑窝点”2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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