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重点监管自动售水机水质
2016年03月1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青岛3月10日讯(记者 吕璐) 10日,青岛市发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草案征求意见稿将小区自动售水机列为重点,提出若小区自动售水机水质不达标准,最高罚五千元。
青岛市政府法制办法规二处处长蔡余介绍,目前国家关于生活饮用水的相关法律性规范等,大部分都是2004年前制定实施的,而近几年随着发展,城市出现了直饮水、现制现供饮用水等饮用水新业态,这些领域缺乏相应的卫生安全管理规范,社会各界要求加强监管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小区自动售水机即现制现供饮用水,是本次规章规范的重点。”蔡余说,前期立法调研中发现,群众对售水机褒贬不一,有人认为售水机改善了饮水质量,也有人反映售水机管理不规范,质量参差不齐,甚至存在误导消费者的现象。对此,青岛市拟从设备安装选址、日常卫生巡查、耗材更换、人员管理、水质检测等方面对现制现供饮用水进行规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