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疗店搬家,客户退卡犯了难
律师: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
2016年03月1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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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足疗店已经关门。 本报记者 郑帅 摄
本报3月10日讯(记者 郑帅 实习生 杨庆宇) 杨女士花1000元在家门附近的一家足疗店里办了张足疗卡,总共可享受48次足疗服务。可这张卡才用了6次,足疗店转让了,店面也搬到了离自己家较远的地方。杨女士想退卡却遭拒。
2012年底,英雄山北门新世纪商城附近一家叫德蕾国际养生会馆的员工在附近做宣传,住在附近的杨女士花1000元办了一张48次的足疗卡,无使用期限。据杨女士称,自己在这里办卡就是因为离家近,来做足疗比较方便。2015年4月,当杨女士再次来到店里做足疗时发现,这家店已经被转让了。
“老板和员工都已经换了,新老板说剩余的可以继续给做。那天她们说店里没有足疗师,服务态度和质量都没有以前好了。”杨女士说,这次服务让自己并不满意。2016年3月,杨女士想要联系足疗店,却怎么也打不通电话,后来才得知,足疗店已经搬走了。
“我不知道她们什么时候搬的家,我就打电话,打了好多次都打不通,最后打通了我就告诉她们退钱,但是她们不给退,找到哪也退不了钱。”杨女士说道。
9日上午,记者来到新世纪商城德蕾国际养生会馆,会馆的大门已经关闭,门上贴着一张“店面升级”的告示。据附近的商户介绍,这家店前几天就已经搬走了。随后记者拨打了该店的客服电话,一位工作人员称,杨女士的情况他们已经了解,可以为她免费提供剩余服务,但拒绝退款。
“店家服务地址改变导致消费者消费不便,背离了消费者当初签订合同的初衷,对合同的实现造成较大影响,消费者有权要求原店主退款。”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新亮说,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有权要求退还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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