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换房”这事儿得说清
2016年03月1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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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波
“明明买了靠东的房子,交房时却变成了最靠西的,根本不是我当初选择的那一套啊!”近日,长清市民孙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花80多万元在长清名流华第小区购置了一套132平米的新房,一周前拿到钥匙后,却发现到手的新房并不是当初购房时自己选定的那套。(详见《齐鲁晚报》3月4日E03版)
当然,在孙先生“被换房”一事的真相浮出水面之前,公众不应对上述报道中的开发商做出捕风捉影的无端指责。到底是孙先生自身原因造成的选房失误,还是因当初置业顾问的不专业,有意混淆购房真实信息,目前还不得而知。无论此事最终的责任在谁,置业顾问作为售楼处的员工,开发商都脱不了干系,还是应该拿出一个积极的态度,友好地坐下来真诚地和业主协商合理地解决方案。
其实,政府对商品房出售早就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发商应该无条件遵守,切实规范自身的销售行为才对。而一个令人尴尬与无奈的现实却是,有些开发商屡屡突破禁令,处于弱势地位的业主最后只得接受开发商的“霸王条款”,甚至是“不平等条约”。不良的剧情演出多了,开发商的胆子自然越来越大。
在依法治国的理念与倡导之下,某些开发商的放肆的确与之格格不入,政府职能部门是否切实履职尽责,其表现更是让市民一览无余。诚望负有监督管理之责的职能部门针对上述报道中客观存在的购房现象,及时跟进相关工作,调查核实严肃处理,绝不能冷眼旁观无所作为。否则,上级政府部门就应该启动问责程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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