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住一栋楼,电价却“内外有别”
洪楼南路18号单位外住户盼望不再交高价电费
2016年03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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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女士所住的洪楼南路18号,电费有两套标准。本报记者 戚云雷 摄
     “国家规定居民用电五毛五一度,我们却被收六毛八。”近日,市民王女士因感觉小区电费收取不合理,向收费人员表示质疑后,却遭到对方一周内两次断电,而且一断就是一整天,自己的生活受到很大影响。

本报记者 戚云雷 实习生 刘晓利     
  住户不满:
住3年发现电费交贵了

  2013年,王女士看中了位于洪楼南路18号纸箱厂宿舍的房子,在中介的推荐下,她在这里买了一套二手房。然而,已经在这住了3年的王女士最近突然发现,自己每个月的电费其实是按0.68元一度交的,而不是国家规定的0.55元。
  发现电费存在问题后,王女士立刻找负责收电费的人员讨要说法。收费人员告诉她,按0.68元一度收取电费,是因为里面包括了线损等费用。王女士说,因为是单位宿舍,大院没有物业公司,电费是靠几名住户自发组织收取的。
  对于收费人员的解释,王女士仍然心存疑问,于是咨询了国家电网。国家电网的客服人员告诉她,在国家规定的0.55元/度的电价里,实际上已经包含了线损等费用,因此再额外加上线损费用按0.68元/度收取电费,肯定是不合理的。
  得到国家电网的答复后,王女士再次向收费人员表示了质疑,可让她没想到的是,质疑非但没起到效果,自己家还被强制断电了。“4日那天断了一次电,今天上午又被断电了。”10日下午,王女士告诉记者,因为一周内连遭两次断电,她的生活受到很大影响,断电后冰箱无法正常工作,里面的一些食物都坏掉了。
单位解释:
0.68元一度包括线损

  11日上午,记者来到王女士所住的洪楼南路18号院。门口张贴着的2月份电费通知单显示,这里住的大都是“鲁丰分公司”的员工。
  据一知情的住户向记者透露,大院收电费其实有两套标准,本厂职工是按0.55元/度交,而买房子和租房子的则按0.68元/度交。
  记者在济南市物价局网站查询发现,居民用电一户一表第一档价格为0.5469元/千瓦时。至于王女士为何会被以0.68元/度的标准收取电费,鲁丰分公司的一名负责人称,住在大院的本厂职工都是按0.55元/度交的,而30多户外来人员是按0.68元/度收的,“多少年来都是这样执行的”。
  该负责人解释,由于是单位宿舍,大院的电线、变压器等都是厂里的,考虑到线损和变压器维护,所以按0.68元/度收取电费。不过本厂职工已由单位补贴,所以还是按照0.55元/度交电费,而外来住户只能按0.68元/度交。至于个别住户被断电,该负责人称是因为这些住户已半年没交电费了,已建议他们找相关部门协调。
  王女士表示,目前他们几十户业主希望相关部门能帮忙协调一下,让他们尽快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交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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