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件 
2016年03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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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渣土车碾伤民警
  2016年3月6日上午9时许,济南市历下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在历下区龙鼎大道巡查违规运输渣土车辆。当巡查至龙鼎大道BRT5终点站附近时,依法将张某强(男,29岁,泰安宁阳人)驾驶的小型自卸车截停进行检查,张某强无法按照规定出示相关运输许可证件,执法人员要求其原地等待进一步处理。张某强为逃避处罚,不顾执法人员阻拦,强行驾车将执法人员撞倒,致执法人员脚部被车轮碾轧致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
  历下公安分局迅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强抓获归案。张某强使用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于3月7日被刑事拘留。
酒后打伤民警左脸
  2016年2月19日晚10时许,长清公安分局东关派出所民警王强在对水鸣庄发生的一起打架事件进行处置时,当事人郝某迎酒后阻碍民警执行职务,将民警王强的左脸打伤,经鉴定为轻微伤。经长清公安分局调查,郝某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2月20日,郝某迎被刑事拘留。目前该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辱骂民警打伤民警
  2015年4月13日下午5时许,历城公安分局洪家楼派出所民警肖钦帅、李成军接群众报警赶到历城区花洪路蜀一蜀二饭店处置一起滋事警情,发现犯罪嫌疑人赏某海正在殴打饭店服务员。民警肖钦帅立即上前表明身份制止其行为,赏某海不听劝阻,对两民警进行辱骂、吐口水,将民警肖钦帅的左脸打伤,连续踢打随后赶来的支援民警张小光。经鉴定,民警肖钦帅的伤情为轻微伤。
  2015年4月20日,历城公安分局对赏某海妨害公务案立案侦查,4月21日对其刑事拘留。2015年9月29日,历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赏某海有期徒刑一年。
撞伤民警驾车逃逸
  2016年1月11日上午8时许,市中交警大队民警乔凯在市中区舜耕山庄门前对一辆无牌摩托车进行检查时,犯罪嫌疑人刘某明为逃避检查突然加速将乔凯撞倒在地,导致乔凯右侧脚部踝骨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刘某明驾车逃逸。
  市中公安分局迅速展开调查,于2016年1月13日将刘某明抓获,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将刘某明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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