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16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七个决议草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和关于确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黄润秋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其中,慈善法将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消息,这次大会期间共收到代表团、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462件。其中,立法方面的议案442件,监督方面的议案14件。收到代表建议8609件,目前正在逐件协调落实代表建议的承办单位和部门。
据新华社、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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