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过度使用武力
向船体射击是以击沉为目的
2016年03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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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海洋法治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刘丹表示,无论是不是在自己的专属经济区,作为执法人员和船只,对渔民的所谓“追捕”应是以追赶和驱逐为目的,而绝非以击沉为目的,对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也有相关规定。
  刘丹认为,阿警方很可能是以“击沉”作为目的的。阿根廷方面解释,他们之前采取了警示行为,但这一解释值得再仔细推敲。“在无线电喊话过后,阿方是否真的用尽一切可能的示警手段?即使涉事渔船仍不理会,把他们驱逐出去也就可以了,完全不需要击沉。”
  刘丹同时指出,此次阿根廷击沉我国渔船时是在“向船体射击”。根据目前国际上通行的执法操作守则,即使要使用武力,也绝不能向船体深水线附近进行射击。因为船舱中可能有人,向船体深水线射击很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接下来建议外交部可以行使领事保护权,对渔民提供法律援助。对于阿根廷方面,我们还需向他们强调,被逮捕的中国船员如果可以出具相应担保书,有关方面应迅速予以释放,绝不能久扣不放。这一点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也有明确规定。”刘丹说。     据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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