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车发生事故指导人员担责
2016年03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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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取了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以后,自学人员就可以在随车指导人员的指导下到训练路段进行学习了。青岛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随车指导人员在指导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随车指导人员将承担事故责任。但有四种情况,需要自学人员独自承担相关责任。这四种情况分别为: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学习驾驶证明或学车专用标识过期、没有随车指导人员随车指导、除随车指导人员以外人员随车指导。
  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以及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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