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6日讯(记者 柳斌 实习生 高万清 通讯员 李德峰 董高宏 鹿佳琦) 3月16日,来自各个岗位的200余名民警,一大早赶来参加市公安局组织的义务献血活动。204名民警共献出7万余毫升血液。
共有204名民警参加献血,累计献血量达到7万余毫升。“义务献血是我们每个健康公民应尽的义务,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更应主动无偿献血,为拯救生命尽一己之力,只要身体条件允许,一定继续坚持参加义务献血活动。”一位献血民警介绍说。
获得国家“义务献血金质奖章”“五星级志愿者服务奖章”和第五届“烟台市道德模范”称号的民警房岩桥,乐于公益事业,从1999年5月开始献血,至今已有17年,共献血60次,达2万余毫升。
像房岩桥一样,全市广大民警正在用一点一滴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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