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头捡手机,专车司机撞死人
3月1日山东路车祸肇事者被批捕,事发时他的脚一直踩在油门上
2016年03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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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6日讯(记者 张晓鹏) 专车司机赵某低头去捡掉在副驾驶座下的手机,放在油门上的右脚不自觉用力,车速飙至时速120公里以上,将山东路人行道上的一名行人当场撞死。近日,山东路交通肇事案的犯罪嫌疑人赵某被批捕。
  3月1日早上6点左右,从事滴滴专车业务的赵某行车途中通过手机软件接单,在与对方通完电话后,赵某将手机放到车辆变速杆位置。不久后,手机滑落到副驾驶座位下面。于是,赵某伸右手探身到副驾驶位置捡手机,此时,他的右脚一直踩在油门上。就在赵某低头捡手机的一刹那,车辆方向发生偏离,他右脚不自觉地加大了踩油门的力度,车辆冲上山东路的人行道,当场将一名行人撞死。根据司法鉴定,排除了赵某酒驾、毒驾的可能,事故时赵某行驶速度为125—133km/h。
  赵某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等相关规定,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近日,赵某被市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因驾驶中捡拾物品、看手机、接打电话等不当操作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看似无关大碍的小动作,往往会酿成严重事故。”检察官呼吁,驾驶员行车途中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驾驶规则,严禁超速行驶,严格规范操作,杜绝一切不当“小动作”,防止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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