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3月23日讯(记者 马云云) 大项目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高发,如何避免建设资金流失,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如果有检察官参与联系大项目,对工程同步监督,许多腐败问题可以防患于未然。23日上午,记者从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省共有3890名检察官参与联系大项目1403个,涉及建设资金8942亿元,近300个单位或个人因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被取消招投标资格。
青银高速公路青岛至济南段扩建工程、济青高铁工程、济南市轨道交通R1线、荣成石岛湾核电站项目……在2015年“省检察院挂牌督办100个重大预防项目名单”上,记者看到了这些耳熟能详的重大项目名称,这些项目被量化分解到各市级检察院,实行挂牌督办。
省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济徐高速公路、山东财经大学莱芜分校等项目,这些项目有个共同特点就是资金数额高,事关国计民生,如何保障不出问题?检察机关探索出了诸多手段,在挂牌督办的青岛地铁工程中,青岛市检察院为地铁建设出具《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128份,参与地铁招标现场监督118次,建议取消8个单位招投标资格。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啥作用?省检察院预防处处长田中庆介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是检察机关利用统一建立的全国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库,对工程建设领域以及政府采购、教育、医疗卫生、金融等领域参与人,进行廉政资格审查的一项技术性预防措施。“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主管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置,包括取消投标资格、扣减信誉分或资质等级、终止业务关系等处置,由其承担违法、犯罪、失信的代价。据统计,201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9万余次,涉及被查询单位50余万家、个人27万余人,有290多个单位或个人因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被取消招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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