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九龙
满车四个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是想着救人,而是把重伤的孩子丢在绿化带,妄图掩盖证据,然后逃之夭夭。心无善念,行亦难远,别看世界那么大,只要做错了事犯了法,您到哪儿都逃不了。
在这个车水马龙的时代,交通肇事逃逸并不少见,可像最近济南发生的这起事件却再次挑战了公序良俗和人伦底线。交通肇事逃逸,无非是怕被追究法律责任,可逃之夭夭真就能躲过法律制裁吗?怕赔不起、怕坐牢、怕麻烦……我们不禁要问:逃离现场那一刻,逃逸者可曾怕过那法网恢恢,可曾怕过那良心折磨,可曾怕过舆论谴责?
肇事者口中的各种“怕”只能是借口。现在科技发达,信息传播迅速,还总有人交通肇事后心存侥幸,真是可笑更可气。众所周知,不管在任何情况下,肇事者在交通肇事后只要不跑,积极消除不良后果,都有可能争取到免予刑责的处理。
知错就改,善莫大焉。自己做错了事,不管有没有能力承担后果,最终总要去承担,逃避只会增加自己弥补错误的成本。既然如此,还不如从事故发生那一刻起就争取宽大处理,这样做与其说是在救人,不如说正是在救自己。
交通事故本不可怕,可怕的是车轮滚过那一刻,把自己做人的底线也给碾碎了。一个人选择肇事能自称是一时头脑发热,可在这次事件中,四个成年人分头逃跑,还有条不紊地藏匿证据,这分明是当时几人达成了“默契”。
这种“默契”是致命的。对肇事者而言,原本是司机一人负全责,可另外三人一旦支持纵容,就都成了共犯,也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夜晚的城郊人烟稀少,如果不是有家人相伴,或许在肇事者把孩子丢进绿化带的那一刻,孩子就失去了生机。
逃逸容易,心关难过。纵使一时逃过法律制裁,也躲不过萦绕终生的内疚与自责。犯错就跑,才是摊上了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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