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冒充妹妹做公证被识破
2016年03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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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定陶3月23日讯(记者 周千清) 因为妹妹在外务工,不能亲自办理购房手续,需要办理买房委托书公证,姐姐就冒充妹妹和妹夫一起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被公证人员识破。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冒充他人骗取公证书或要负法律责任。
  据定陶公证处工作人员介绍,日前,他们接待了一对“夫妻”。二人称他们申请办理买房委托书公证,经工作人员现场审查,他们提供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委托书等材料均齐全。
  承办公证员按规定受理了此项公证。遂后,依照办证规则他们分别填写了相应的手续,但在公证员要求为他们“夫妻”拍照时,突然发现该女子的脸刷的一下子红了,表情也很不自然。
  出于职业敏感性,公证员对该女子的行为产生了怀疑,遂向其询问了她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和结婚登记日期,该女子吞吞吐吐声称忘记了。面对该女子明显异常的行为,公证员耐心地向他们解释了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由本人亲自办理,别人不得替代,并告知了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后果。
  面对公证员的一再询问和解释说明,该女子最终承认了自己是替妹妹办理委托书公证的。原来夫妻双方购房,必须两方都到场,由于女子的妹妹在广州打工不能前来办理购房手续,由一方办理购房手续,另一方就要委托给第一方,需要办理买房委托书公证,为此,女子就想起与妹夫假扮夫妻,冒充自己的妹妹前来办理委托书公证的。
  公证处工作人员介绍,由于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农村进城买房的人越来越多,面对繁多的购房手续,特别是夫妻一方在外务工不能亲自办理购房手续时,有些人会找人冒名顶替办理委托书公证,意图蒙混过关。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冒充他人骗取公证书或要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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