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30日讯(记者 张晓鹏) 在市场上买的3斤6两鲜虾竟然有4两多的水!而这水竟然是海鲜小贩提前装进塑料袋里的。30日,李沧区楼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对3家黑心海鲜摊给予罚款1千元、双倍赔偿消费者的处罚。
“我早晨在楼山大集上购买的虾,捞出来时明明是干的,但回家后却倒出一袋子水。”王女士把购买海鲜的经历投诉到了李沧区楼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郑海泰同执法人员一起赶到现场。现场正有两名市民也在因称重问题跟商贩们争吵。“另外两名市民的情况同王女士的经历类似,我们发现虾的重量和装进袋子里后称重的重量明显不同。”郑所长告诉记者,经调查,这家商贩在销售海鲜产品时,用的是事先已经装入一定水的塑料袋来装消费者挑选好的海鲜,以水充重。现场这家海鲜摊位被处罚款1000元,并双倍退赔了3名市民的购虾钱。
“我们在随后的检查中,又发现了两家摊位存在同样的问题,也都给予了同样的处罚。”郑所长告诉记者,消费者将注意力集中在海鲜是否新鲜、个头是否够大而无暇它顾的时候,不法摊贩就趁机把海鲜装进已经盛了水的袋子里,再连水一起称重,导致消费者按海鲜价格支付水的价钱,是属于销售掺杂掺假商品、采用不正当手段使所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欺诈消费者行为。
针对此类消费侵权,楼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将以楼山大集等集贸市场为主,楼山后社区、翠湖社区等社区摊位为辅,在全辖区内加大对水产品市场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此类欺诈行为,将以法规宣传批评教育为主,责令其按要求规范销售,对拒不改正的将依照新消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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