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骑摩托,真的不算大事?
黄岛一男子四年三次酒驾摩托车,屡罚不改
2016年03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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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30日讯(记者 殷萍 通讯员 冯希军 杨慧) 张某四年三次因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查,3月9日被查时,面对民警竟称喝点酒骑摩托车算不上什么大事。目前,张某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黄岛警方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
  29日下午,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琅琊台路风河桥附近开展午间查处酒驾整治行动。两点半左右,执勤民警发现一辆黑色无牌二轮摩托车沿琅琊台路由北向南驶来,当民警要拦下进行检查时,这名骑摩托车的中年男子突然从风河桥北端拐到风河大坝上,企图逃避检查,结果被埋伏在此的民警堵截住。酒精吹气检测结果显示为63mg/100ml,属酒后驾车。虽然被测出了酒驾,这名男子竟称:“不就喝点酒骑摩托车吗,算不上什么大事。”还辩解称,他又不是喝醉了,不妨碍骑摩托车。
  当民警询问他的姓名时,该男子却连报了两个假名。民警觉得可疑,将他带回中队进一步调查。见无路可退,男子才说出了真实姓名。经查,张某是临沂沂水人,常年在黄岛区打工。进一步查询时,民警发现张某此前竟然已有过两次酒驾摩托车被查的经历。2013年6月24日张某因酒后骑摩托车被查获,摩托车驾驶证被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2014年3月9日,又酒后骑摩托车被查获,因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3天,罚款1000元。加上这次被查,四年间张某已经是第三次喝了酒骑摩托车被查,至今仍没有悔意。
  30日,第三次酒驾摩托车被查的张某被黄岛警方行政拘留10天,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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