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3月30日讯(记者 李泳君) 近日,枣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了《枣庄市建设项目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验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建筑工程通信网络基础建设的验收作了强制性规定,这是山东省首个关于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验收办法,标志着通信基础设施将像水、电、气等公共基础设施一样,正式成为建设项目的必备要件并进入实施阶段。
根据《办法》规定,验收内容包括机房、市电引入、通信管线、天面、光纤到户基础设施等相关方面。验收组成员由建设单位、项目所在区(市)经信部门或通信管理部门、通信设施建设运营单位以及该工程的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组成。验收组成员在市经信、住建等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对通信设施建设项目的工程实体和工程资料进行检查和验收。
项目所在区(市)经信部门或通信管理部门自收到建设单位提报的项目验收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认为符合项目验收要求的,向市经信部门或通信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向建设单位送达项目验收通知,并自项目验收通知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验收结果将作为建设工程项目总体验收的要件之一,无该要件,建设工程项目不得进行总体验收。验收通过后,项目验收总体报告加盖枣庄市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验收专用章,方可接入公用电信网,没有对通信设施项目组织验收或验收没有通过的建筑工程,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
早在去年,枣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了《枣庄市建筑工程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实施细则》,要求把建筑工程通信网络基础建设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建立健全统一规划、集约建设、资源共享、规范管理的建设管理体制,把通信设施作为必备的项目配套,做到与建筑工程统一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本《办法》是作为《实施细则》的配套文件制定出台的,对推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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