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滕州3月30日讯(通讯员 生然 记者 张冬梅) 近日,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门召开了“法治城建”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法治城建”工作,提出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领各项工作,到2020年,使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明显增强,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推动城乡建设工作全面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法治城建”是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城乡建设工作的高度凝炼和概括。全面推进“法治城建”建设,是打造“民生城建”的重要保障,是推动城乡建设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民生城建是法治城建的目的;法治城建是民生城建的保障共同推动城乡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围绕推进“法治城建”建设,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城建”建设的意见》(滕住建发〔2016〕4号),明确了推进“法治城建”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及保障措施,确保“法治城建”建设顺利推进。
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确保各项重大决策的依法、科学、高效。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重大决策事项要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建立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制度,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制定实施的前置程序和条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及不稳定因素。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规范回避、调查取证、告知、审查、送达等执法程序,提高执法透明度。
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完善、落实层级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个案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的监督。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法对国企的招投标行为和重大合同签订进行监管,促进全系统国有企业健康稳步发展。
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探索建立协调调节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利益。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继续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对接”和信访工作法治化,完善诉访分离机制,健全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不同纠纷解决手段有机衔接、相互协调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和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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