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长假上高速注意8点后事故最高发
2016年04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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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3月31日讯(记者 王兴飞 通讯员 王海波) 清明假期临近,山东高速交警统计了近三年清明假日期间全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概况。统计显示,近三年清明假日期间,高速交警平均每年接报交通事故307起,其中8点到12点是事故最高发期,占到总量的近半。
  据统计,清明期间,全省高速路8-10时发生交通事故突出,占到交通事故总数的24.10%;其次是10-12时,占事故总数的20.41%。
  统计显示,G20青银高速公路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较多。据了解,G20青银高速公路(原济青北线)因设计流量小,清明假期实际通行流量是设计流量的三倍以上,易发生轻微交通事故。
  高速路主要事故形态为追尾碰撞。追尾碰撞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71.18%。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引发交通事故突出。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共引发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总数的58.96%。
  另外,驾驶小型客车发生交通事故突出。驾驶人驾驶小型客车共发生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总数的84.36%,达8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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