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殡葬有待政策配套
2016年04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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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到了清明时节。尽管全市已推广10余年节地生态殡葬,但受传统的入土为安观念影响,全市生态安葬率为40%,鲜少有树葬、花葬等绿色殡葬方式。全市400余处公益性骨灰堂利用率仅为20%,与传统习俗相去甚远的生态殡葬依然亟待突围。(详见本报4月1日C04版)。
  谈及生态殡葬,恐怕不少德州人真是第一次听说,且不说形式新颖的树葬、花葬、草坪葬等,就连政府下大力气推广的骨灰堂,也是少有人问津。不难看出,时下大多数德州人并不能完全接受生态殡葬,农村本地故人离世主要安放在各村沿街土地上,选择安放在公墓里的少之又少,这给有限的土地资源带来了越来越大的负荷。而城市居民大多会选择购买商业墓地,随之而来的是墓地价格在6年间上涨了10倍,动辄几十万元的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市民的经济负担。
  在我看来,不管是传统殡葬还是生态殡葬,都可以体现对逝者的尊重与怀念。不过显而易见的是,我们推崇多年的传统殡葬形式,已和当下经济社会发展大势不相适应。而相较于传统的土葬,生态殡葬更加节地和“绿色”,它强调的是人从自然中来,又回到自然中去,最大特点便是不占土地或者占地极少,是未来殡葬事业发展的必然方向,尤其在近几年多项国家政策的引导下,推广“生态葬”也将是大势所趋。
  客观来看,“生态殡葬”在多个县市区频频遇冷,其背后原因并不复杂,一方面是受“入土为安”传统观念的桎梏,另一方面是“生态葬”的推广方式有待于进一步“政策配套”。日前,民政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倡导建设节地型墓位,提倡地面不建墓碑,地下不建硬质墓穴,墓碑小微化,最大限度降低硬化面积,并鼓励家庭成员合葬提高单个墓位使用率等。这给生态葬的广泛推广提供了新契机,当然了,如何把好政策落地好、实施好,是相关部门亟需探索与破解的问题。
  总而言之,只有从民俗养成和制度完善上双管齐下,才会吸引更多人选择“生态葬”,从而真正实现“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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