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违法生育最高奖励1万元
新版《烟台市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办法》公布,原举报办法废止
2016年04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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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5日讯(记者 孔雨童 通讯员 姜丽丽) 5日,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已下发最新的《烟台市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原举报办法废止。 
  《办法》规定,有奖举报范围为: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人口;户籍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但长期居住在本市的人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医疗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 
  举报范围内的人员和机构2016年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在受理范围:违法生育或违法收养子女两个月以上没有统计上报的;出生男孩错报为女孩或将违法生育的子女报为合法生育的;实施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及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机构和个人。
  举报人可采取来信、来电、来人、网络等方式进行举报。受理单位为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海韵路10号,邮编:264003。其中:违法生育案件举报到计生指导科,举报电话:6225315,电子邮箱:ytjsyjjb@163.com;“两非”案件举报到政策法规与宣传科,举报电话:6228936电子邮箱:ytwjwzxk@163.com。
  对举报查实的案件,均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其中,查实漏报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和第二个子女的、查实出生男孩错报为女孩、违法生育的子女报为合法生育的,奖励5000元;查实漏报违法生育或违法收养三孩及以上的奖励10000元。查实实施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及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机构和个人的奖励10000元。
  举报人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受理科室联系,在得到领奖通知后持密码及身份证按时到该科领取奖金。逾期一个月不来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原举报办法废止。详情市民可咨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受理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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