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5.9万老人免于“年度体检”
70岁以上有驾照的还有774人
2016年04月0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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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5日讯(记者 张焜)今年4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施行,规定老龄驾驶员体检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近日,记者从潍坊市交警支队了解到,潍坊目前70岁以上的驾驶员有774人,新规将使5.9万多位60岁以上老年驾驶员免于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今年4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施行,新规将原年龄超过60周岁(含60周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更改为年龄超过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
记者了解到,到今年4月1日,潍坊将有5.8万多名男性驾驶员和2560名女性驾驶员超过60岁,其中763位男性、11位女性超过了70岁。这也意味着新规实施后,将有5.9万多位60岁以上老年驾驶员免于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潍坊市交警支队民警告诉记者,新部令不仅将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年龄推后了十年,而且将原必须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更改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提交。
此外,对未按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被注销的,给予救济恢复途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直接恢复驾驶资格。新部令实施前,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驾驶证,且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一并享受救济政策。
但是,虽然对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年龄进行了放宽,“超过60周岁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原有规定依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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