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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划定室外禁烤区
2016年04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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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5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房德进) 近日,平原县实施露天烧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县政府出台《平原县露天烧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发布2016年第1号《关于严禁露天烧烤油烟污染的通告》,严禁在主城区和禁烤区内从事各种形式的室外烧烤以及油烟污染。
  《通告》中,划定了室外禁烤区,禁烤区以内严禁任何形式的露天烧烤。禁烤区范围为东至仁和路(东二环)、西至平安大街与平恩路交叉路口、南至兴原大街(南环路)、北至光明大街。禁烤区以外其他区域允许露天烧烤,但必须正常使用无烟烧烤炉具,经营区必须铺垫地毯或毛布,必须配备垃圾收集设施,并严禁占用绿化带和行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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