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高高兴兴退房却难如登天
2016年04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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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鄄城4月5日讯(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武亚非) 买新房本是件高兴的事,但办理房贷和交房日期却总在延时,等不及要退房的董先生遭遇售楼处一推再推。后在12315的调解下,董先生如愿拿回首付款。
  2014年3月9日,鄄城县旧城镇的董先生在该县城某小区看中了一套楼房,销售员表示该房可于当年6月或7月办理房贷,并于2014年年底交房,董先生当天即交付了11.8万元的首付款,并办理了相关买房手续。
  2014年7月份、8月份、9月份,董先生连续多次拔打售楼处电话询问房贷和交房事宜时,该售楼处总以各种理由推脱,烦闷之下,董先生提出退房。按照售楼处的要求,在天津上班的董先生于2014年12月28日专程赶来办理退房手续,却因老板不在而没办成。询问得知可把身份证留给家人代办退房手续后,董先生又赶回天津。
  随后,董先生再次打电话咨询,该售楼处人员又声称需本人到场才能办理。春节后,董先生再次来到该售楼处,工作人员表示,老板要过了正月十五之后才能回来,董先生可将身份证留于家中,让家人代办。后董先生的家人又多次到售楼处咨询,均被以各种理由推脱。多次奔波交涉,董先生彻底失去了耐心,近日投诉到鄄城县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指挥中心,经工作人员调查、调解后,开发商于次日将支票交给了董先生,董先生如愿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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