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食用农产品
2016年04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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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5日讯(肖芳芳) 为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进一步强化食用农产品监管力度,日前,市食药监局组织对全市31家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方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培训。
  近期,市食药监局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食用农产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组织22个基层监管所、稽查大队、流通科联合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办法规定,对市场开办方未按要求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未按食用农产品类别实行分区销售、未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相关资质证件,销售者售卖未检验的肉类,标注虚假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相关信息及冒用认证标志等行为,食药监局最高可处罚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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