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诊所私自制售假药酒、杀菌水
药品均无批准文号,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2016年04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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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4日讯(记者 樊伟宏 通讯员 郑德忠) 近日,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查获一起涉嫌制售假药案。
  据悉,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在临淄区刘某经营“诊所”检查,现场发现了“雪莲红花神奇药酒、绝方杀菌水、刘军医绝方龙胆鼻炎丸”等13种在包装、标签上标示品名、功效、用量用法等信息的无批准文号的产品270瓶。刘某交代,其本人无执业医师资格,“诊所”也没有任何证照,上述产品全部用中药自行制售,用来治疗疾病,还提供了近期用于治疗疾病记录本。根据上述证据,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产品出具了按假药论处的认定书。目前,此案已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进一步进行调查处理。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春季用药安全,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购药要到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药店或合法的医疗机构;同时,要认准“国药准字”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应当认准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号;其次,要仔细查看药品使用说明书,包括适应症、禁忌症、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并在医生或者药师指导下购买使用;要保管好购药小票以及药品包装和说明书等,以便药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进行投诉举报和索赔。
  此外,不要将食品、保健品、消毒产品、化妆品等非药品当作药品;不要认为贵药、新药、进口药一定比便宜药、老药、国产药好;不要轻信广告宣传,世上没有包治百病的药;不要使用过期失效的药品。消费者对购买的药品质量有怀疑,可保留相关证据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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