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单独招生4月16日开考
2016年04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济南4月17日讯(记者 许亚薇)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2016年,高职单招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16日,各高职试点院校招生计划不得多于当年总招生计划的30%。
  今年,我省高职单独招生试点院校招生计划限额依据各校经核定的高职招生计划总规模确定,原则上控制在各校高职招生计划的30%以内。单独招生计划数纳入学校整体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高职单招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16日,各试点院校必须独立或联合组织文化素质考试,不得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代替。同时,《通知》中强调,要强化专业技能考试,增加技术技能含量,以招生学校为单位组织专业技能考核。
  此外,在录取环节,凡是被试点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与往年一样,特别优秀的考生可以获得免试录取资格,选报一所院校。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招生院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录取试点院校对口专业学习。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