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模式严查乡镇微腐败
2016年04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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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7日讯(记者 李榕) 日前,德州市纪委印发通知,部署开展重点督导乡镇(街道)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通过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处置、交办督办、直查快办、问责追究力度等“四种模式”,严查乡镇“微腐败”。 
  市纪委各联系室直接进驻乡镇、基层站所、村(居)、社区,集中时间和力量进行执纪审查。坚持“一案双查”,在查处问题直接当事人的同时,对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业务部门以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基层党委、纪委严肃处理。对重点督导工作中查处的违纪违规问题,以及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进行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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