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土地年限遗留问题一再遗留
2016年04月1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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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慧凯
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要续费,温州市民火烧眉毛的事,全国人民都操碎了心。为什么?因为经过几十年发展,房价在波动中扶摇而上,房子不仅事关自住、教育、养老等一堆问题,而且几乎已成为每个家庭的核心财产。近年来每一次房产交易税费政策变动都让市民牵挂,更何况涉及土地使用权这一产权核心问题。
根据我国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何为自动?按照正常的理解,自动就是不需要再申请,不需要续费。有市民质疑,如果补交出让金才能继续享有使用权,这还是自动吗?不过有专家指出,物权法中所说的“自动续期”是针对“申请续期”而言,因此在使用权期满后并不是什么也不用做就能自动继续享有,而是应该明确到期后如何进行续期。
然而,无论是申请续期还是自动续期,物权法都没有加以明确。按照物权法,个人合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即便土地使用权到期,房屋所有权也不容剥夺。在土地到期后,需要所有市民都主动申请续期吗?还是等房产交易时才补交出让金?如果市民不交怎么办?这其中,既涉及全国房屋所有者的切身利益,也涉及政府在大规模住宅土地续期中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因此,修改物权法或者以补充法规的形式加以规定,已经成为共识。
其实关于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物权法制定之初并非没有注意到。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程啸就指出,当初在起草时就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或许是70年产权的期限太久,或许是续期方式争议太大,最终物权法并未加入相关条文,反而让解决方式一再搁置。
从温州此次的事件本身来看,的确有其特殊性,现行房屋期限规定最多70年最少40年,使用20年就到期的很少见。但此前青岛也出现过类似问题,当地要求业主每平米缴纳600元,直接被拒绝。由此可见,土地使用权到期并不是新问题,而是个案堆积到了一定程度,却没有拿出解决方案。
尽管此次只涉及温州几百户的利益,但是他们却代表着全国房屋所有者。如果不及时出台解决方案,提前进行顶层设计,一没有政策依据,二没有法律手段,众多房主该如何心安?有恒产才有恒心,莫让历史遗留问题继续遗留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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