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将专项整治三个月
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6年04月1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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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8日讯(记者 柳斌 通讯员 曹杰 李娜) 为加强重点车辆安全隐患源头监管,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强化交通安全协同共治,全力做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2016年4月至6月在全市集中开展以“清除隐患、严查违法、强化共治”为主题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交警部门将围绕农村集市、学校周边以及春耕春种、民俗活动等人群聚集点,山区公路道路安全设施缺失及事故多发隐患路段,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路段,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施工路段及商业中心、景区周边等事故多发点段,加强交通形势研判分析,突出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渣土车、低速载货汽车等七类重点车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清除隐患,全力防控风险,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清理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对全市七类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建立重点隐患车辆及隐患企业清单,并按车主或企业登记住址抄送所属辖区交警大队。集中开展上门排查,督促车主及时办理检验、报废手续,并依法处罚。对找不到车主或企业的,将车辆信息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对“营转非”大客车,提示车主严禁非法营运、告知相关法律责任,并将车辆信息抄送交通运输部门建议纳入监管视线。
排查重点车辆安全状况。会同当地交通运输、安监等相关部门,组织力量深入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对七类重点车辆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对重中型货车未按规定粘贴车身、侧后反光标识的,责令依法依规粘贴;对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禁止从事运输并限期整改;对有严重交通违法未处理的,督促企业及时处理;对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坚决予以强制报废。
排查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对大中型客货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驾驶资格等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对驾驶证被注销或降级、有严重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满12分、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换证的,通过手机短信、电话通知或书面告知当事人,提示相关法律责任,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和所属企业。对酒驾、毒驾、年度记满12分、年内有10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记录且有单次记6分以上的、发生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等五种情况的驾驶人持续纳入派出所安全管理,落实见面教育、签订安全承诺书、定期回访等工作措施。对七类重点车辆驾驶人因吸毒成瘾依法依规被注销驾驶资格的,要积极会同禁毒部门和派出所在强制戒毒、社区矫正环节收缴驾驶证件。
开展整治酒驾醉驾统一行动。针对酒驾醉驾发生的时间、道路等规律特点,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等方式,组建专业执法机动队、缉查组,并向城郊接合部、农村地区延伸,扩大打击范围。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执法等方式,开展跨辖区查处酒驾醉驾统一行动。
另外,交警部门还将突出农村严重交通违法整治,集中整治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强化交通安全协同共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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