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举报最高可奖20万
2016年04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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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8日讯(记者 张磊) 为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近日,德州市安监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印发《德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试行办法》。其中,举报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最高可奖励20万元。
  据悉,办法适用于德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涉及的安全生产事项,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监部门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办法要求,举报人对同一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不得同时向多级安监部门重复举报;安监部门未接受或者未及时处理的,举报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其他安监部门举报。举报奖励针对实名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客服电话“12350”,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走访等方式举报。
  举报接受后,属于本级核查范围的,安监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开展举报核查工作;属于上级或者下级安监部门核查范围的,接受举报的安监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核查案件。
乡镇统一建设 公共文化场所
  本报4月18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王金鑫) 18日,记者从全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工作会上了解到,到2020年,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和社区、村普遍建成集体育健身、文化遗产保护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  会上,德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按照规划,2016年底财政困难县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其他达到国家二级以上;社区、村建成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60%以上。
  到2020年,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和社区、村普遍建成集党员教育、宣传文化、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文化遗产保护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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