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家诊所“裸奔”被责令停业
均因无证行医被查处,峄城占了3起
2016年04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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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4月18日讯(记者 王开元) 近日,枣庄市卫生计生监督局网站公布了一批非法行医案件,记者从枣庄市卫生监督部门了解到,2-3月份枣庄市共打击非法行医9起。
  记者了解到,此次公布的非法行医案件涉及市中区1起,滕州1起,山亭区1起,峄城区最多,为3起,台儿庄区2起,共计9起非法行医案件。其中,市中区解放中路西侧商住楼第29号楼,在日常的监督管理中,工作人员发现李国平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责令其停止并依法取缔,没收医药器材并处以3000元罚款;滕州市的2起非法行医案件都是群众举报后发现,分别是官桥镇八一矿生活区的杨华以及馍馍庄商业街38号门头,均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现在已被依法停止营业,处以罚款。另外,食药监局移交了1起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案件,地址为徐庄镇后峪村。
  此外,其余5起均是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督中发现,涉及阴平镇阴平街的褚庆东、古邵镇虎里埠村的孙永福、阴平镇阴平街的宋照营、台儿庄区鲁锦小区南门的霍如军以及台儿庄区涧头集镇薛庄村的王家会。原因均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目前均责令其停止营业并依法取缔。
  据悉,非法行医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如错诊加重患者病情、因不具备消毒条件造成疾病传播、滥用抗生素或激素、错诊误诊给患者造成心理伤害、使用假劣医疗器械和药品、乱丢医疗废物传播疾病等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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