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飞检”29家学校食堂
个别学校食堂防蝇防鼠设施不完善、食品原料混放
2016年04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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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4月18日讯(记者 焦守广) 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3月21日至25日,对全市29家学校食堂实施了飞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个别食堂存在食品原料堆放、混放、未离墙离地存放,冷藏设施无生熟区分标识,烹饪、餐饮具洗刷区域混用等问题。 
  根据对外公布的《2016年聊城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次飞行检查情况》显示,为加强全市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2016年3月21日至25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2个飞行检查组,对全市学校食堂实施了飞行检查。 
  本次飞行检查共覆盖11个县(市、区),共计抽检29家学校食堂。通过检查发现,全市各级学校对食堂食品安全比往年更加重视,“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堂持证率和从业人员持证率显著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不断完善,加工制作行为更加规范,城镇以上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条件逐步完善,全市学校餐饮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但是,全市学校食堂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食品安全问题,个别学校食堂还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个别学校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 
  个别学校食堂基础设施落后,硬件设施不符合规定,部分食堂厨房和操作间墙壁、门窗、地面均达不到要求,功能分区少,布局不合理,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完善等。个别加工制作现场管理不规范,食品原料堆放、混放、未离墙离地存放,冷藏设施无生熟区分标识、内部积霜较多,操作间内存放个人生活用品。 
  食品加工制作工艺流程、设备布局不合理,粗加工、烹饪、餐饮具洗刷区域混用,易生产交叉污染。食品添加剂达不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的管理要求。食品留样不规范,留样和数量不够,留样时间记录不规范。 
  据了解,本次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案源,已移送当地监管部门。检查组要求当地餐饮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确保飞行检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新闻延伸 
学校食堂“飞检”全年至少2次
  根据聊城市食药监局2月份公布的《2016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市、县(市、区)监管部门采用“三不一直”和“双随机”检查机制,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实施飞行检查,全年不少于2次。 
  根据要求,严格落实“四有两责”,明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各县(市、区)监管部门要列出监管清单,明确监管网格,详细列出监管机构、监管对象、监管责任人,厘清监管责任;乡(镇、街道)监管所要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列出监管清单,明确辖区内监管学校和学校监管责任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名单要在学校食堂醒目位置公布,实行责任“上墙”,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机构要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发至学校,督促学校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检查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月度自查,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及时归档管理,以备检查。自查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报告日常监管机构,及时整改并作好记录。
  季度检查由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实施。每学期开学之初,开展全面检查;二、四季度开展重点检查;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雷打不动。检查人员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季度检查表》,一式两份,由学校和监管部门分别留存。
  市、县(市、区)监管部门采用“三不一直”和“双随机”检查机制,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实施飞行检查,全年不少于2次。飞行检查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飞行检查表》,一式两份,由学校和监管部门分别留存。市局计划于上半年、下半年各组织1次飞行检查。 
  市、县(市、区)监管部门开展督导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重点检查“四查”制度落实情况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采用现场量化赋分方式,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督查表》,一式三份,由学校和监管部门分别留存。
     本报记者 焦守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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