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排废水,两企业各收10万罚单
省环保厅调查,一季度我省16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
2016年04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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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4月20日讯(记者 张玉岩) 20日,记者从山东省环保厅第一季度环境质量状况新闻通报会上得知,一季度,省环保厅围绕洙赵新河于楼断面和枣庄市峄城区政府、济宁市任城区电化厂、高新区圣地度假村等14个大气点位,对部分重点企业和污水处理厂进行了调查,发现山东联合王晁水泥有限公司、菏泽富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发现污水直排口1个。
  今年第一季度,全省环保部门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1214起,处罚金额达6863万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2起,处罚金额达1091万元,查封扣押49起,限产停产30起,向公安机关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44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5起。
  郓城县菏泽富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厂区北侧雨水总排口封堵,公司员工擅自用软管将雨水井存水偷排至厂区南侧沟,雨水井存水经取样监测,COD浓度140mg/L,氨氮浓度112mg/L,分别超标1.3倍和10.2倍。对此,已责令企业停产整顿,环保部门依法处以顶格罚款10万元,并已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对企业责任人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巨野润邦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实施升级改造,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城市管网,部分溢流至厂区东侧沟,溢流水COD浓度1080mg/L,氨氮浓度35.4mg/L,分别超标17倍和2.5倍。对此,已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处以顶格罚款10万元。公安部门对企业责任人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3月,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采取独立调查的方式,于3月15日—18日对枣庄市大气污染源现场进行了重点监察,发现部分企业超标排放,部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严重。存在超标排污的企业有三家。枣庄市台儿庄区山东联合王晁水泥有限公司窑尾排气筒外排废气氮氧化物浓度496mg/m3,超标0.24倍。山东潍焦集团薛城能源有限公司焦炉外排氮氧化物浓度为521mg/m3,超标0.04倍。枣庄市永旺建材有限公司外排废气二氧化硫浓度7458mg/m3,氮氧化物浓度848mg/m3,分别超标9.65倍和1.12倍。
  对山东联合王晁水泥有限公司、山东潍焦集团薛城能源有限公司、枣庄市永旺建材有限公司外排废气超标问题,枣庄市环保局已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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