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质量监管今后有章可循
2016年04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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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4月20日讯(记者 李蕊 通讯员 靳建设) 新《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后简称《办法》)于3月3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15日,济宁质监部门召开了宣贯会。《办法》对学生服的质量安全有了更严格的监管。
  在生产方面,《办法》规定,学生服原辅材料应验收记录,内容包括原辅材料名称、规格、数量、购进日期等;学生服的标识应包括纤维成分、含量、安全类别。纺织面料不能确定安全类别的,应当标注国家标准要求的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重金属含量等理化检验指标。学生服须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厂检验合格后,才可向使用单位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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