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惹祸风云再起
我们还能听到中国好声音吗?
2016年04月22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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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雨涵) 备受关注的《中国好声音》版权之争又传新消息:4月20日,《The Voice Of…》版权方Talpa公司首席执行官Pim Schmitz在京称,即使是通过微调节目形式和英文名称,灿星正在制作中的新一季《中国好声音》也是《The Voice Of…》的翻版,属于违法行为。而拥有前四季《The Voice Of…》模式版权的星空传媒(中国)则称,荷兰Talpa公司将节目模式“一女三嫁”,且自身版权涉嫌盗版。而目前灿星制作自主开发的“2016中国好声音”已开启了全国海选,并拟7月在浙江卫视播出。
今年1月底,唐德影视与Talpa签订协议,以近4亿的价钱获《The Voice Of…》节目模式5年4季的授权。作为《中国好声音》前四季的制作方,灿星制作方面立即指出,Talpa公司违背国际惯例,索要高达每年数亿元人民币的天价模式费,继而单方面撕毁合同。近日星空传媒指责Talpa公司在与其尚在模式授权续约谈判之时,先后与中国两家制作公司启动了《The Voice Of…》模式的版权谈判,违背了双方“独家续约权”的约定,Talpa公司此举是挑动国内制作机构“内斗”,从而选择出价最高的一方。
与此同时,灿星方面表示,Talpa公司自身的《The Voice Of…》模式也存在极大的版权争议。2008年3月Michael Roy Barry就在美国版权局注册了盲选全美国最好声音的《The Voice Of America》,注册时间比Talpa公司《The Voice Of…》的最初版本还要早两年。Michael Roy Barry已在美国起诉Talpa公司,并被法院依法受理。
从今年1月底以来,围绕“好声音”的版权问题,星空传媒与荷兰Talpa公司、唐德影视之间就展开了激烈争执。早在这次荷兰Talpa公司首席执行官Pim Schmitz在京开发布会之前的3月17日,荷兰Talpa公司还在北京起诉梦想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北京正议天下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好声音》联合出品方)侵犯商标使用权,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索赔300万元,北京朝阳法院已经受理了该案。
就在版权官司纷纷扰扰之时,灿星制作仍然继续发掘着“中国好声音”,自制“2016中国好声音”不仅公布了导师阵容,还开启了全国海选,标志也改为一个大写的V字,且拟于今年7月开播。至于节目是否如期播出,“好声音”宣传总监陆伟称:“一定会。目前海选的V字标志并不是下一季节目的LOGO。包括英文名、模式、标志、舞美等元素,还都在开会讨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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