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律顾问委员会聘15名法律顾问
报名4月30日结束,聘任后聘期两年
2016年04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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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4月21日讯(记者 张跃峰 通讯员 魏华) 聊城市法律顾问委员会日前对外发布公告,面向市内各高校、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招聘15名兼职法律顾问。 
  报名人员应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拥有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专业背景,或者在该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影响力、取得优秀成果者,优先考虑。高校及研究机构人员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律师须正在执业,并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年6月1日后出生)。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遵守《聊城市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其各项管理制度,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能够高质量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报名接受网上报名和邮寄、递送三种方式。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17时30分止。应聘者需在报名时间内登录“聊城政府法制网”(网址http://www.lcfzb.gov.cn/),下载《聊城市法律顾问委员会法律顾问报名表》1份,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粘贴近期一寸报名照片。经所在单位同意后,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任命(聘任)职务文件、律师执业证书等复印件(扫描件)各1份,递送或邮寄至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律顾问室(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市政府2号办公楼3016室,邮编252000),同时列明所送寄的个人资料清单。也可将个人资料(含清单)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lc8940@163.com 。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后,将逐一核实其资料信息。无论是否聘任,所有资料不再退还。 
  为保障聘任工作有序进行,广揽英才,将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招聘程序细则。拟聘用人选将在聊城政府法制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定正式聘用人选名单后,予以聘任,聘期两年。咨询电话:8288940,8288941;联系人: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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