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硕士住房补助下月申报
2016年04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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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1日讯(记者 许君丽 通讯员 钱晓蕾) 日前,记者从威海市人社局了解到,威海下月开始开展博士硕士住房补助申报工作。毕业5年内,到威海市教育、卫生、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或到威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申报。 
  享受住房补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应满足以下条件:经过全日制研究生阶段教育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申请单位聘用择业期内博士、硕士研究生应通过“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签订就业协议书;采取人才流动方式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通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到威海工作时间为2015年1月1日之后,且申请住房补助时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与申请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补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按年度考核发放,连续发放3年。已经纳入“企业博士聚集计划”的,符合条件的,可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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