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管”不是管不好的理由
2016年04月2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有话明说 杨曙明
“居民出入两难,散集垃圾遍地,两个办事处管不了百年板桥集”,这是晚报4月23日的报道。报道还指出,延续了百年的板桥集如今“扎根”航运路,每逢阴历五或十,板桥集就成了周边居民挥之不去的阴影,街道办事处对此均称“头疼”。
读过这篇报道让我等很不明白,现址的板桥集既然是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也就是没有规划许可的占道经营,堵得居民进不去出不来,怎就管不了、管不好呢?难道非得等大领导发话才能管得了吗?其实,关于板桥集堵塞周边居民出行问题,晚报早有报道,没想到如今两三年过去了,问题不仅未能得到解决反倒更加突出。
凡事都得讲法讲理,这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现址板桥集是从原址迁来的。原址的板桥集地处相对偏僻,周边居民也不是太多,当时虽然也有拥挤交通的情况,但不至于堵塞周边居民的出行。如今现址的板桥集,表面看似方便了一些人,但却给更多的人造成了麻烦,因为它堵塞了周边数万居民出行。再者,原址的板桥集是“法无禁止可以为”,如今的板桥集则是“法有禁止不能为了”,但愿两个办事处的领导们都能明白这个法、这个理。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难管”不是管不好的借口,更不是管不了的理由。从某种角度讲,正因为难管才需要去管。对辖区办事处来说,管好了是履职尽责,管不好是未尽其职。
当然,管好的办法并非就是一味生硬取缔。困难再大也没有决心大,困难再多也没有办法多。对时下的板桥集而言,可以借鉴凤凰山大集搬迁或丁家庄大集疏堵并进的办法。如果能让其退路进厅,或是为周边居民开辟其他可以绕行的道路,那当然更好,可如果短时期内实在无厅可进、无址可迁、无路可绕,那么只有实施最为严格的市场管理了。别管怎么说,就是不能不思进取、畏难发愁、放任自流。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