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推进公车改革,市交运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向社会征求意见
办公居住集中区,拟推通勤公交
2016年04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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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4月25日讯(记者 王世腾) 结合《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泰安拟在部分居住、办公地点较为集中的区域推出定制公交、通勤公交等多种形式,目前正征求意见,调查截止到5月10日。
  根据《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将改革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改革后,城区或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规范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职务待遇和业务消费,对原符合车辆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逐步按规定纳入改革,改革后不得再配备车辆;对保留的必要的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经营用车和事业单位业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与年薪制、岗位津贴及国家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统筹考虑、相互衔接。
  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结合《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市领导有关要求,近期,经泰安市交通运输局与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研究,拟推出定制公交、通勤公交等多种业务形式,计划在部分居住、办公地点较为集中的区域,开通通勤公交或定制公交线路,暂定票价为2元/次(刷卡为1.6元/次),最大程度地满足公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通勤出行需求。
  为了能更好地了解广大机关工作人员乘车需求,以便确定公交线路走向和开行班次,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在职干部职工填写《公交出行调查问卷》。其中,市直机关各单位请于2016年5月10日前将调查表反馈至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大楼B2006房间),电话:6992006;泰山区、岱岳区区委区政府,市高新区、泰山景区管委会请于2016年5月10日前将调查表反馈至泰安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公交科(东岳大街7号527房间),联系电话:8266047。调查问卷可登陆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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