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当适可而止
2016年04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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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日下午,一名年轻女子从岔河桥跳下疑欲轻生,现场聚集了大量围观群众。虽经部门紧急救援终因溺水时间过长,打捞上岸后已无生命体征。(详见本报4月26日C04版)。
  又见夺命岔河之殇,这条河似乎每年都会出事儿,每次都引来里三层外三层的围观群众。尸体打捞上岸后,坚守两个多小时的围观人群亢奋地涌向死者,在距离死者两三米处,拍照发微信打电话通知亲友快来看,而镜头下的死者面无遮挡……
  在我看来,围观本无可厚非,但要适时适度,点到为止,要遵守公序良俗,切不可让围观演变成一种冷暴力。这种行为难以带来正能量,特别是拍照之举更是不合时宜,甚至有亵渎生命尊严,逾越道德底线之嫌。面对死者保持敬畏,这不仅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对逝者的哀悼,毕竟任何生命的离去都是一件悲伤的事情,本该令人扼腕叹息,唏嘘不已,保持安静和肃穆,不喧哗不嬉戏,这是面对灾难最基本的素养。
  简而言之,围观不要紧,就怕不文明。同样是围观,如果文明围观,乃至施以援手,就会产生正能量。譬如,3月28日傍晚,一名骑车男子在济南市历下区洪山路南段被发现倒在地上,市民自觉站成人墙守护伤者,防止过往车辆对其二次伤害,“最美人墙”可歌可赞。反之,若是不文明围观,甚至扰乱交通秩序,就会产生消极阴暗的负能量。
  本报记者 刘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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