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下月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企业减负15亿,3.2万户纳税人受益
2016年04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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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8日讯(记者 樊舒瑜) 28日,全市“营改增”试点新闻发布会举行,齐鲁晚报记者从会上获悉,自5月1日起,淄博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涉及约3.2万户纳税人的切身利益。据初步测算,今年全市企业将再减负15亿元左右。
  据市财政局局长董博介绍,本次改革首先扩大了试点行业范围,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实现全覆盖。其次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可抵扣。“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是全面实施“营改增”的基本目标。按照试点方案,四大行业的实际税收负担均比原营业税税收负担实现不同程度下降。
  据了解,此次扩围涉及淄博市31880户纳税人,其中建筑业3374户,房地产业1742户,金融业670户,生活服务业26094户。按照中央改革方案,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建筑业、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同时,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全部纳入抵扣范围,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
  据悉,淄博从2013年8月1日,正式启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此次全面推开前,全市已有2.1万户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据统计,“营改增”以来,淄博市试点企业税负普遍下降,累计减税16.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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