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了15年,盐改终落地
明年放开盐价,将实现盐企跨区域经营
2016年05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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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一家超市内,市民在选购食盐。(资料片)本报记者 周青先 摄
     本报讯 喊了15年的食盐体制改革终于有了结果,食盐产销区域限制被取消。日前,国务院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简称《方案》),对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做出总体部署。
  《方案》提出,在完善食盐专营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四项改革:一是取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的规定,允许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自主确定生产销售数量并建立销售渠道,以自有品牌开展跨区域经营,实现产销一体。取消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销售的规定,允许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盐并开展跨区域经营,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开展经营。二是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三是取消各地自行设立的两碱工业盐备案制和准运证制度,取消对小工业盐及盐产品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四是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确保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食盐和原碘的安全供应。政府储备不低于本省(区、市)1个月食盐消费量,企业储备不得低于正常情况下1个月的平均销售量。
  《方案》明确,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可依照新的规定申请许可,根据许可范围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
  1996年,为保障食盐加碘,国务院颁布《食盐专营办法》行政法规,确定食盐国家专营制度。随着经济市场化的推进,食盐体制改革从2001年开始推行,但在此次盐改方案出台之前,之后不同部委六次提出改革方案,但都未果。
     据新华社、澎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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