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合同管理,高新区做得不孬
以合同管理倒逼政策创新,部分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增长20%
2016年05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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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5月17日讯(记者 于伟) 在12日的济宁市政府合同管理工作现场会上,济宁高新区政府合同管理工作获点赞,并推广其经验、做法。从定规则、建机制、提效能三个方面,济宁高新区在创新合同管理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定规则。2015年济宁高新区出台《关于印发〈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合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明确合同管理的原则、范围、标准、程序、履行、责任,凡管委会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以及民事经济活动中,作为一方当事人订立的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利用的合同、协议和备忘录、纪要、责任书、承诺书等具有契约性的文书均纳入合同管理范围。管理办法设定了包括合同文本制度、合同禁止性内容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在内的九项基本制度。
  建机制。济宁高新区设立合同管理委员会,把合同管理上升到事关全局的战略高度,根据合同的机密性、重要性、特殊性等特点,授权合同管理委员会审定、评估、修改、终止、监督合同的执行。济宁高新区管委会还制定了《合同管理委员会合同审定履行管理工作规则》,设计了《管委会合同审查审批表》,刻制了管委会合同专用章,在工作流程上规定出会前审查、会议研究、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等主要步骤。
  增效能。济宁高新区对“没有具体责任义务和约束性条款的意向合同”等几方面合同,采取部门会签、法制审查、合同管理委员会主任审批的方式签订。目前,合同审查和磋商修改的时间基本控制在3天以内,重大合同不超过1周。
  政府合同管理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济宁高新区坚持以合同管理倒逼政策创新,探索股权、债权、合伙等新的支持方式,实现与投资方“合伙发展”、“共生发展”,尤其对本土企业实现合同化管理,以“共生计划”关注扎根发展的“本土企业”,以“吟龙计划”培养国家高新区的国家队企业。去年,列入“共生计划”、“吟龙计划”的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了20%的高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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